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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至长治(省界)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13106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至长治(省界)高速公路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交通〔 2009 〕 144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林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5% : 75%。现对该项目声屏障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及合同段划分
2.1 建设规模:
项目全线位于河南省北部,安阳市林州境内,呈东南至西北走向,路线全长39.369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27.16亿元,建设总工期36个月。
该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其中k0+000-k18+300段18.3公里为重丘区段,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k18+300-zk39+369段全长21.069公里为山岭区段,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
2.2 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声屏障工程共计7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3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2年9 月30日(工期自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2.3 合同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共分1个施工合同段,具体施工合同段划分见下表:
合同段工程名称工作范围及主要工程量
NO.20声屏障工程全线范围内声屏障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近三年申请人及项目经理未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5 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2010年5月7日)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3.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1 年9月23日至2011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 ( 副本 ) 、资质证书 ( 副本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副本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 郑州市政七街 28 号财源大厦 A 座 12 层 045 房间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合同段,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0月10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1年10月10日8 时至 10 时 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丰产路与东明路交叉口河南开来大酒店 3 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每合同段提交贰拾万元的资审保证金。
招标人:河南林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林州市太行路 2 号 地址:北京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
联系人: 金建军、郭艳丽 联 系 人: 侯帅军、马舒亚
电 话: 0372-5583886 0372-5583889 电 话: 0371-60110677 010-88354433
传 真: 0372-5583883 传 真: 0371-65515767 010-8835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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