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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沿海管理处2011年养护专项工程(增设声屏障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财政厅冀交规[2011]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沿海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沿海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沿海高速公路。
2.2建设规模:河北省沿海高速公路为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20km/h,路基宽28m,路面宽23.5m,中央分隔带宽3.0m,2007年12月建成通车。现拟对河北省沿海高速公路2011年养护专项工程中增设声屏障工程进行施工。
2.3招标内容及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1个合同段:
工程类别、内容及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类别 | 合同段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1 | ZX2011-16 | 增设声屏障工程 | 对K109+500-K109+600秦皇岛方向等7段(共计2362米)增设声屏障。声屏障采用现浇C25钢筋混凝土基础,型钢立柱间距2.5米,板高3米。板体结构为厚70毫米吸、隔声板,面板、背板均采用不小于0.9毫米厚镀锌钢板 |
2.4计划工期:
计 划 工 期
合同段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完工日期 | 计划总工期 (日历天) |
ZX2011-16 | 增设声屏障工程 | 2011.9.20 | 2011.11.30 | 7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表中的资质及业绩
合同段号 | 项目名称 | 资质 | 业绩 |
ZX2011-16 | 增设声屏障工程 |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近3年内(2008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日,以工程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 |
3.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投标,但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当第一信封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超过一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近3年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额从高到低排序,排序第一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其余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秦皇岛市红旗路233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厦91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A4幅面,全本,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7日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9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华庭时尚商务酒店四楼四季厅(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2号,建设大街全聚德北邻)。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沿海管理处
地 址:秦皇岛市开发区华山中路泾河道6号
邮政编码:066004
联 系 人:马印怀、宋艳微
电 话:0335-3956011
传 真:0335-3956011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911室
邮政编码:066000
联 系 人:何相忠、孙凡
电 话:0335-3643270
传 真:0335-364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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