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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筋粘结胶
(1)所用材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提供产品规格及主要力学性能指标应满足下表要求,改性环氧树脂类胶粘剂还应提供耐久性指标及施工和使用环境要求。
(2)施工单位应提供钢筋与胶粘剂性能相匹配的应用实验报告。
(3)锚固胶的热变形温度应按<<塑料弯曲负载热变形温度实验方法>>(GB1634)测定,热变形温度应不小于50℃。
锚固胶的主要力学指标(A级胶)
性能 | 指标要求 |
劈裂抗拉强度(MPa) | ≥8.5 |
抗弯强度(MPa) | ≥50 |
抗压强度(MPa) | ≥60 |
约束拉拔条件下带肋钢筋 与混凝土粘结强度(MPa) | C30,ф25(L=150mm) | ≥11 |
单位体积含量(g/m3) | ≤300 |
不挥发物含量(%)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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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胶粘剂应参照<<机械工业产品用塑料\涂料\橡胶材料人工气候加速实验方法>>规定的环境条件进行不低于4000小时的加速老化后,进行抗拉强度实验, 抗拉强度不应降低10%。
(5)植筋施工应符合配套锚固胶的施工使用温度。
(6)锚固胶的质量,应在使用前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配置时,应检查拌和容器的清洁,不能有灰尘、水分和油污,严禁在灰尘较多处拌和不得将剩胶混入在拌。胶粘剂必须称量准确,计量误差不得超过1%。每次拌和总重量不应超过5kg,拌好的粘结剂的使用时间必须严格控制,应在40分钟内使用完毕,过时不能再用。
(7)植筋应进行抗拔实验,破坏不应发生于锚固胶。且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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