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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莞深高速道路声屏障采购及安装(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新校区段和温塘区段)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 WZDG2011-007HW 。

2 、项目名称: 莞深高速道路声屏障采购及安装(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新校区段和温塘区段)。

3 、招标内容 : 道路声屏障采购及安装。

4 、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 2011 年 5 月 25 日 至 2011 年 6 月 10 日 , 09:00 ~ 11:30 、 14:00 ~ 17:00 (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 34 号创意产业园 12 号楼 205 。

5 、标书售价: 人民币 300 元 / 套;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 50 元。

6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1 年 6 月 14 日 09:30 (星期二)(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7 、开标地点: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标室,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 34 号创意产业园 12 号楼 205 。

8、 资格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 ):

①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 ( 注册建造师 ) 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须提供企业和项目经理 ( 注册建造师 ) 相关施工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声屏障项目供货及安装经验(需提供中标通知或合同等证明文件 复印件盖公章);

④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⑥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曾真标、罗晓香

联系电话: 0769 - 88058806 、 33360530

传  真: 0769 - 88058809

电子邮箱: zhwzdf@126.com

地 址: 珠海总部: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 38 号林海大厦 2 层

东莞分部: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 34 号创意产业园 12 号楼 205

邮 编: 523000

帐 户: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帐 号: 2010021109200203512

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新城支行

高速公路声屏障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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