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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 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08】11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招标人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为2011年5月25日,交工日期为2011年8月25日,预计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4标段划分:各项目工程的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类型 | 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一类 | AQ1-1 | K10+528.1~K33+000 | 22.4719 | 波形钢护栏 |
AQ1-2 | K33+000~k62+200 | 29.200 | ||
二类 | AQ2-1 | K10+528.1~K33+000 | 22.4719 | 隔离栅 |
AQ2-2 | K33+000~k62+200 | 29.200 | ||
三类 | AQ3-1 | K10+528.1~K33+000 | 22.4719 | 标志、里程碑、公路界碑、轮廓标 |
AQ3-2 | K33+000~k62+200 | 29.200 | ||
四类 | AQ4-1 | K10+528.1~K33+000 | 22.4719 | 防眩板 |
AQ4-2 | K33+000~k62+200 | 29.200 | ||
五类 | AQ5-1 | K10+528.1~K33+000 | 22.4719 | 标线 |
AQ5-2 | K33+000~k62+200 | 29.200 | ||
六类 | HB-1 | k22+115~k22+335 | 0.22 | 声屏障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报1个类别,且只允许报1个标段,报名结束后,第一类至第五类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各投标人所投标段,抽签会议时间:2011年4月21日下午18:00,地点:沧州市民族会馆3楼会议室(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广场12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对同一类别购买招标文件,但通过第一信封的文件数量将不超过类别中标段的数量,当通过第一信封的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关联企业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份数超过本类别标段数量时,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根据其满足“申请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业绩总合同额由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名在前的文件通过第一信封的评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其他资料1000元,售后不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沧州民族会馆(解放西路与永安大道交口处)。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