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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JW2011-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已由铁道部《关于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649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哈大客专综合[2007]32号)、《关于再次明确甲控物资管理范围的通知》(哈大物通[2008]06号)、《哈大客专工程声屏障采购协调会会议纪要》(2011年19号)要求,受中建、中交哈大客专指挥部、长春联络线哈大客专项目部委托对本项目所需甲控物资声屏障统一组织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纵贯东北三省,途经3个省会城市(哈尔滨、长春、沈阳)、1个计划单列市(大连)和6个地级市(营口、鞍山、辽阳、铁岭、四平、松原)。线路正线全长903.939公里,其中辽宁省553.103公里,吉林省269.685公里,黑龙江省81.151公里。
2.2招标内容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金属插板式声屏障合格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本4000万及以上;
3.2金属插板式声屏障合格供应商需具有实践验证的350公里/小时客运专线正线区间的应用业绩;
3.3金属插板式声屏障合格供应商需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获得通过铁道部组织的隔音降噪及气动力影响专项试验测试的测试报告;
3.4金属插板式声屏障合格供应商需生产商须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本项目有少量的非金属插板式声屏障,允许中标人分包给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及铁路客运专线或城际铁路项目供货业绩的供应商。
3.6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18日至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沈阳交易中心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能够证明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物资招标内容,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5月9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9日14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沈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
地址:苏家屯区红椿路88号米拉晶典C2-111
联系人:宋博
邮编:110111
电话:024-31484561、13898210468
传真:024-31484502
开户行:工行沈阳市苏家屯支行中兴分理处
帐号:330100063924900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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