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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江西省德兴至南昌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运字[2009]405号文批准并已开工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德兴至南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声屏障供货及安装施工招标已于2011年3月16日发布公告,因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现对本项目声屏障供货及安装施工招标进行第二次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总长
合同段 | 施工桩号 | 桥梁段声屏障(m) | 路基段声屏障(m) | 主要工程量 |
SPZ | K0+000~ K204+900 | 1803 | 6681 | 水泥木屑板 聚酯碳酸透明板 钢立柱(H150)4300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泥木屑板生产及施工经营范围,且具有水泥木屑板生产流水线;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 、投标人近三年内(2008年1月至今)完成过不少于
4 、投标人具有第三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近三年内(2008年1月之后)出具的水泥木屑板声学和力学性能检测合格报告;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德兴至南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 江西省余干县城西工业园区( 昌万公路K73公桩处中国石油加油站对面)
邮 编:335100 电话、传真:0793-3508015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