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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1、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外环北路、通宁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区。

(2)工程概况规模:南通市外环北路快速化改造改造工程西起南憩大桥西,东至通京大道东,路段全长约7.250Km,道路标准横断面宽53m~64.5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为50Km/h。高架为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加紧急停靠带,总宽24.5m,设计时速为80Km/h。匝道总宽8m,设计时速为40Km/h。高架桥总长约6.8Km。

通宁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范围南起永怡路交叉口南侧,北至宁启高速陈桥收费站,路线全长约5.98km。永怡路至永兴大道段:高架快速路+地面辅道,高架段主线双向4车道,宽18.5米,全长 2.3km。地面快速路:3.68km,跨线桥2座(幸余路、城北大道);人行桥3座。招标范围包括隔离护栏、标志、标线、信号灯、路名牌、隔音墙等工程。概算约296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外环北路快速化改造2011年4月-2011年12月;通宁大道快速化:2011年4月-2011年12月。

3、本招标工程分四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的资格预审。其中A标段:通宁大道隔离护栏、标志、标线、信号灯、路名牌等;B标段:外环北路0+000~2+328.821隔离护栏、标志、标线、信号灯、路名牌等;C标段:外环北路2+328.821~4+300高架部分交通设施。D标段:外环北路4+300~7+293.986高架部分交通设施。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 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              /       

(4)建造师业绩:             /       

(5)其它条件: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建造师不得在其它在建工程中兼职,建造师和施工企业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④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报名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含企业和项目建造师)(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

(7)报名企业及项目建造师近两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在我中心发包的工程建设中,未被处罚或通报批评。

(8)报名单位提供的企业及项目建造师业绩,如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

报名单位须在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材料(以下资料均若无注明复印件要求均须原件)含资格预审文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及企业的业绩证明原件(若本项目报名需有业绩要求的)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至报名截止日近两月的证明原件,非南通地区工程业绩所提供的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上须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无法确认的视作无效),非南通地区投标人须提交的由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的原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进账单或银行保函的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进账单或银行保函原件交城建中心503室,企业及项目经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单位须将上述资料整理齐全,统一封装交招标人。以上资料报名单位封装若有遗漏,招标人不通知其补充资料,直接影响报名单位的资格预审结果。

5、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1年3月25日前在http://www.ntcetc.cn上报名登记,同时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www.ntszjs.com左侧下载文件栏《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版》)。投标报名人须在http://www.ntszjs.com上同时登记报名信息,以上两处报名网址须同时报名即生效,如投标报名人仅在其中之一网址报名,招标人对于投标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不予接受。本工程设资格预审保证金或等额保函A标肆拾万元,B标肆拾伍万元,C标叁拾伍万元,D标叁拾伍万元。投标报名人须在2011年3月28日上午9:00-10:30将资格预审材料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五楼: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519室)。投标人基本账户须在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前,前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备案。从企业基本账户支出的保证金为有效保证金,无效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办理企业基本账户须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人:13862963311 张女士、0513-85223393 施女士。

已参加本工程前次招标报名的单位需重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已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无需二次提交报名材料)。

6、本工程评标办法:

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每个标段技术标评审通过后,商务标评定中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有并列第一,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该中标单位。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可兼中任意两个标段。

第二条:首先评审技术标函。技术标函根据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齐全,所用施工方法等正确,满足招标文件对施工的各项要求的;

2.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质量等级要求及有规定数额的质量履约保证金的;

3.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要求及有规定数额的工期履约保证金的;

4.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结算资料要求及有规定数额的结算资料履约保证金的;

5.技术标中未出现投标报价的。

满足上述要求的技术标函为合格标函,可评审通过。

技术标评审通过率在60%以上(含60%)的,则该技术标为通过。

第三条: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商务标函进行评审。

本工程造价以一次性报价为准。按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商务标函的排名次序,最低价中标。

7、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

联系人:汤先生、曾女士      电话:81550379                  传真:81550379

邮编:22600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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