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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000665
 
新建铁路石家庄至武汉客运专线(河北段)是北京—广州—深圳—香港铁路客运专线的一部分,北起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南至河北河南省界,沿线经过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线路全长202.683km。
 按照铁道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建设单位的统一部署,SZ-1、SZ-2、SZ-3标段施工单位共同对项目所需的甲控物资声屏障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8、《关于开展综合评估法三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11〕23号);
9、《关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项目经理部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复函》(京石客专技装函〔2011〕43号);
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进行;
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三、招标物资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等详见公告附表。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提供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本次招标物资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3、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4000万);
4、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声屏障产品必须具有已经实践验证的时速350公里客运专线正线区间应用业绩【业绩证明必须为投标人(不含分供商)与招标人签订的供货合同或招标人发放给投标人的中标通知书】或经铁道部组织的隔音降噪及气动力影响专项试验测试合格。
6、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五、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和自筹资金。

六、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②发售地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项目经理部:河北省邢台市新兴东大街442号(原广福来大酒店内)
③购买须知:投标人应按公告附表各包件物资对应的招标人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④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发布,同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2.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3.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投标文件应在2011年4月18日13:30时至14:00时递交;开标时间2011年4月 18 日14:00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监督单位:

京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宝康 
电  话:0311-87929629 
传  真:0311-87929633

八、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1、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项目经理部(本次招标牵头单位)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新兴东大街442号(原广福来大酒店内)
联系人:王建英
电  话:0319-8209066
传  真:0319-8209266
2、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省高邑县南星路125号
联系人:曾俊德
电  话:0311-84034909   15133189558
传  真:0311-84033330
3、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高新开发区世纪大道21号乙鑫通大厦六楼
联系人:赵 云
电  话:0310-5101690、15028091188
传  真:0310-510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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