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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凤镇文体艺术中心发电机组及噪音尾气治理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文体艺术中心发电机组及噪音尾气治理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XHTC-ZS-ZFCG-HW-2011002
3.项目内容:柴油发电机组1台 发电机组噪音尾气治理项目1项
4.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货到工地并安装、调试、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使用证等。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列明交货时间和工期的详细安排。(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必须是所投发电机组的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明);
3、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在广东省中山市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具备处理所有维修服务的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专职技术人员);
5、投标人2008年以来在参加招投标或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3月4日至2011年3月2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中山二路36号,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请详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 中山市中山二路36号
电 话:0760-88860676 传 真:0760-88860653
E-mail: xinhuaguojigd@163.com
联 系 人:余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