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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沧高速公路沧州段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沧高速公路沧州段声屏障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07]19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2007-0242,项目业主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筹措35%,国内商业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廊沧高速公路沧州段声屏障工程

(2)建设地点:廊沧高速公路沧州段沿线

(3)建设规模:全长47.55公里

(4)计划工期:2011年3月开工建设,工期60日历天

(5)标段划分:

LCSPZ2011-01标段:桩号k93+800-k106+800,共6处1550延米;

LCSPZ2011-02标段:桩号k117+350-k136+900,共4处1450延米;

(6)招标范围:声屏障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06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了1项200万元以上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业绩,并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每个投标人报名时只允许报1个标段,报名结束后,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各投标人所投标段,抽签会议时间:2011年3月2日下午17:30,地点:沧州市民族会馆3楼会议室(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广场12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通过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及资格审查的超过一家时,对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所有业绩合同额累计最高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沧州市交通局301室(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17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沧州市民族会馆(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广场12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

邮政编码:061000

联 系 人:李伊平

电    话:0317-8695581

传    真:0317-86955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人:张勇才

电话:0311-89681169

传真:0311-8302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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