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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至周口高速公路商丘段二期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声屏障部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至周口高速公路商丘段二期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商丘至周口高速公路二期核准的批复》(豫发改交通[2009]18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德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本金占25%,银行贷款占75%,招标人为河南德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本项目位于商丘市区西北部,路线南端起于商丘至周口高速公路商丘段一期工程预留的史楼枢纽型立交,北端止于商丘至菏泽(省界)高速公路相交叉的魏庄枢纽式立交处,路线全长约26.991km。路基宽度29m,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20km/h。
2.2本次招标交通安全设施工程(SZEQJA)施工计划工期7.5个月(2011年4月1至2011年11月15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通过交工验收之日算起)。
各标段的概况见下表:
标段号 | 里程桩号 | 规模 | 主要工作内容 |
SZEQJA-6 | K0+000~K26+991.437 | 26.991 km | 标段内消声板声屏障等施工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营业执照,近五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可就上述交通安全设施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可以通过两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的申请。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10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1年2月21日至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到郑州市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院内西配楼二楼咨询科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7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1年3月7日 8时至1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郑州市鹰城(鑫地)饭店三楼会议室(郑州市大学中路120号,电话0371-69385999)。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为申请的每标段提交如下人民币金额的资审保证金:SZEQJA1-2标段每标段贰拾万元;其它标段每标段壹拾万元。
招标人:河南德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商丘市经济开发区珠江路海森生物科技园
联系人:李女士、罗女士
电 话:0371-67717807 0370-3588308
传 真:0371-67717807 0370-358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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