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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长春至深圳线福建省松溪(闽浙界)至建瓯高速公路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房建工程B1-B3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高速公路长春至深圳线福建省松溪(闽浙界)建瓯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松建高速)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建省松溪(浙闽界)至建瓯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28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松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地方自筹35%、国内银行贷款65%,出资比例分别为6.79%、28.21%、65.00%,招标人为南平松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

2.2  项目的规模:

项目起点松溪县与浙江庆元县交界处的木城(K0+000),终点位于至建瓯市区附近的弓鱼枢纽互通与浦南高速公路相接(K104+022);主线里程106.626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计行车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0m。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房建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2个月(不含备料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房建工程施工共分为3个标段,本次共招标3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
路面、景观绿化
交通安全设施
房建
B1
K0+000-
K41+600
路线长41.63km,其中主线沥青混凝土路面长40.45公里
路槽顶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全部沥青砼面层(包括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互通连接线);桥面沥青砼;(部分)隧道路面沥青砼;中央分隔带、路缘带、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桥梁伸缩缝安装工程;收费岛、通信管线预埋;中央分隔带、路缘带的绿化,收费站、互通区、服务区、上下边坡的绿化。
交通安全设施(波形梁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等工程)。
闽浙省界主线收费站、超限检查站,旧县、郑墩、松溪收费站,湛庐服务区及隧道监控站。建筑总面积约15370m2。
B2
K41+600-
YK72+700
路线长33.70km,其中主线沥青混凝土路面长32.49公里
东游收费站、川石收费站及隧道监控站。建筑总面积约3100m2。
B3
YK72+700-
K104+085.167
路线长31.26km,其中主线沥青混凝土路面长27.20公里
东峰收费站、北苑服务区及隧道监控站。建筑总面积约8620 m2。

以上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资质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建设部批准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时,可邀请一家具备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当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时,可选择一家具备房建资质单位进行分包。
3.2具有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法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3.2.1具有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联合体成员须仅承担交通安全设施相关范围内工作。

3.3 财务能力要求:

3.3.1 投标人为本合同提供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3.3.2 本项目合同段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为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
3.4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 投标人允许参投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投标人必须对各个合同段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参投的具体标段。投标人通过随机抽球的方式确定参投的1个合同段,且只能中1个合同段。(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中随机摇号办法)。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3.7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或路面试验检测服务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及试验检测标,定标顺序依次为路面施工、试验检测标。

3.8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及项目经理、总工资格信息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2010年度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年度信用考核等级为AA级、A级的施工企业业绩可免于公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平松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367号工行大院五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上、下册)、《福建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上册)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每标段售价3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份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1年2月26日8时30分,集中地点:福建省松溪县松溪宾馆大院松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松溪代表处(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投标人应自备车辆。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2月27日8时30分,地点:福建省建瓯市水西七里街松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瓯代表处(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平松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367号工行大院)。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于2011年3月15日17时00分前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信息表(信息表表格格式详见本《项目专用本》),送达招标人,若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信息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实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松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367号工行大院五楼(新政大大酒店旁)

邮  编:353000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599-8825590

传  真:0599-8859033

电子邮箱:npsjgsgs@163.com
 
http://www.fjbid.gov.cn/zbgg1/zbgg/201102/t20110214_1135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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