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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湖北省黄石至通山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湖北省黄石至通山段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5]1400号文核准建设,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投资35%,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湖北阿深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长107.1km。起于鄂东长江公路大桥南岸互通(花湖互通),与大广高速湖北北段相接,途经鄂州市、黄石市下陆区、大冶市、阳新县、咸宁市通山县,终点为通山县王家畈,通过鄂赣隧道与大广高速江西省段相接。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6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本次招标的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全线(含连接线)范围内防撞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防眩板和声屏障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共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具体标段划分见表1。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4月,工期7个月(不含施工准备期),缺陷责任期2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施工资质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体要求见表1),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最多允许通过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2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和参考资料,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2月16日16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6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联系电话:027-87301229)。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阿深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大泉路湖北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师第三团驻地
    邮政编码:435000
    联 系 人:王先生、余女士
    电    话:15172075720 15172075723
    传    真:0714-6580519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 系 人:曾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27-83602873转8020、8028
    传    真:027-83609137


 表1 标段划分表

标段号

桩号

主线长度

主要工作内容

最低资质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计划工期

JA-01

K160+000K186+000

26

标段范围内主线、连接线、互通匝道防撞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防眩板和声屏障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

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五年内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230Km及以上合同段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且均应同时包括防撞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防眩板等工程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4月,计划工期7

 

JA -02

K186+000K216+008.151

30

JA -03

K216+000K243+000

27

JA -04

K243+000K267+006.34

24

      注: 表中桩号、里程仅供资格预审阶段参考,实际桩号、里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http://www.hbjt.gov.cn/structure/zwdt/gsgg/zw_69518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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