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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宁安至复兴(黑吉界)段工程建设项目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宁安至复兴(黑吉界)段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获交通运输部 (交公路发[2009]67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和省自筹。招标人为鹤大高速公路宁安至复兴(黑吉界)段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分2个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和合同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Km) | 主要工程量及说明 |
1 | LH1 | K22+067-K65+779 | 43.534 | 声屏障和绿化 |
2 | LH2 | K0+000-K50+226 | 50.226 | 声屏障和绿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和相应施工能力,并无不良业绩。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所有 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所有 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27日至2010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2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要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0元,(对2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的投标人须分别购买各合同段的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黑龙江交通(http://www.hljjt.gov.cnhttp://www.hljjt.gov.cn">http://www.hljjt.gov.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大高速公路宁安至复兴(黑吉界)段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福民街75号
邮 编:150076
电 话:0451-84506638
传 真:0451-84506638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子邮箱:nfgsgl@163.com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盛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6-2号
邮政编码:15009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451-55576105 (公司办公室电话)
0451-88103611 (发售文件处联系电话)
0451-55576110 (与投标担保有关事宜的联系电话)
传 真:0451-55576106
电子邮箱:hljzhaobiao@163.com
行政监督机构及电话
行政监督机构:黑龙江省交通厅、省监察厅驻交通厅监察室
投 诉 方 法: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004年)第11号令
邮 政 编 码:150040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
电 话:0451-82664352(省监察厅驻交通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