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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涿支线(G102三河过境)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环保设施(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DHZB-L10097

1.招标条件

密涿支线(G102三河过境)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项目已经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已列入河北省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河北省交通厅拨款、业主筹措及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密涿支线102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绿化及环保设施(声屏障)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密涿支线高速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全线位于三河市境内,西起燕郊镇诸葛店村北,自西向东经高楼镇、齐心庄镇、李齐庄镇、泃阳镇等七个镇,止于段甲岭镇大九百户村。路线全长32.8公里,全线共设3条连接线,5处互通式立交, 1处服务区,1处养护中心,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2个主线收费站。全线按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每小时120公里。

2.2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 2012年6月15日,计划工期15.5个月,管护期2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内容、标段划分、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绿化及环保设施(声屏障)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分为2类共3 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类别

标段

里程(km)

招标内容

资质要求

Ⅱ类

LH-3

4.85

本项目环保设施(声屏障)供货、施工、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声屏障采用百叶窗式吸声板及彩钢夹芯隔声板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试行或暂定贰级)资质

 
 
3.2申请人均应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上述的资质要求,且相关施工经验、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每个申请人最多只允许对其中一个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按类别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其所申请类别中的所投标段。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可同时对同一合同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数量不得超过本类别中标段的数量。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全本彩色扫描输出件(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Ⅰ类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10日11:00整,申请人应于当日8:30-11:0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银河宾馆(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密涿支线102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80号交通大厦B座501
联系人:尹剑寒
电 话:0316—3085133
传 真:0316—3085112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
联系人:王伯超
电 话:0311—85263860
传 真:0311—8526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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