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吉首市、花垣县境内。主线全长65.34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4.5 m(整体式)、2×12.25m(分离式)。本次招标范围为吉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其主要工程内容为标志、标牌、标线、突起路标、护栏、轮廓标、隔离栅、防护网、防眩板、声屏障等,共分为9个标段(第33~41标段),各标段独立招标,标段划分见下表:
合同段 | 起止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33 | K0+000-K34+800(含常吉移交418m) | 35.218 | 标志、标牌 |
34 | K34+800-K65+029 | 30.229 | 标志、标牌 |
35 | K0+000-K34+800(含常吉移交418m) | 35.218 | 标线、突起路标 |
36 | K34+800-K65+029 | 30.229 | 标线、突起路标 |
37 | K0+000-K34+800(含常吉移交418m) | 35.218 | 护栏、轮廓标 |
38 | K34+800-K65+029 | 30.229 | 护栏、轮廓标 |
39 | K0+000-K34+800(含常吉移交418m) | 35.218 | 隔离栅、防护网 |
40 | K34+800-K65+029 | 30.229 | 隔离栅、防护网 |
41 | K0+000-K65+029(含常吉移交418m) | 65.447 | 防眩板、声屏障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48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对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最多通过2个标的资格预审。
3.4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10月14日至2010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684号(新海关北侧)鑫都大酒店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数量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个申请人只能开具一次介绍信、一次性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 28日14时00分,申请人请于当日9时00分至14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684号(新海关北侧)鑫都大酒店。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长沙市远大一路649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吉茶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州委党校内
邮 编:416000
电 话:0743-8717221 0743-8717272
传 真:0743-8717221
联 系 人:吴卫(先生) 何延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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