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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段)改扩建项目保定段连接线项目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2009-0197。

保定市道路开发中心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概况: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段)改扩建项目保定段连接线项目分为七条连接线,具体内容划分如下:

序号
连接线名称
等级
方式
长度(KM)
起终点
1
影视城互通连接线
一级
新建/改建
12.2
影视城互通东至影视城,西至G107
2
定兴互通连接线
一级
改建
7.5
定兴互通以西至G107
3
保定北互通连接线
一级
新建
4.2
保定北互通以西至G107
4
七一路互通连接线
一级
新建/改建
30
七一路互通以东至白洋淀北桥头
5
望都互通连接线
一级
改建
7
望都互通以西至G107
6
高碑店互通连接线
一级
新建
4.9
五四路东延下穿高速后折向南,与现有二级路高固公路相接
7
清苑互通连接线
一级
新建
5.56
连接现状清苑县朝阳大街与和平大街交汇处与保衡路
     
71.36
 
 
3、合同段划分及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代理比选分为1个合同段,比选范围和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2)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

(3)对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要求:

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自2005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新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业绩至少二个。

(4)对招标代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6人;其中,对项目经理(总负责人)业绩要求为:  

自2005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新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业绩至少二个。

4、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

5、本项目采用双信封法进行比选评比。

6、比选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考察和比选标前会,招标代理机构在查阅比选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2010年9月1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传真至比选人,由比选人统一解答后以补遗书的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7、比选申请担保:人民币壹万元整。

8、比选文件发售地址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4楼420室(地址: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88号),每套比选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从2010年9月14日至2010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9、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10、代理申请文件的提交: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文件”。代理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代理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9月21日上午10:0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提交代理申请文件的详细地址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4楼420室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比选人:保定市道路开发中心

地  址:保定市天鹅西路518号

联系人:赵亚莉

电  话:0312-3208623

传  真:0312-3208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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