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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猎德大桥系统及北延线(金穗路至广园东段)隔声减噪工程采购、安装招标项目已于2010年6月8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1、原招标公告第“八、2”的内容修改为:“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注册资金在600万元或以上;”
2、原招标公告第“八、4”的内容修改为:“投标人自2007年6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以生产或安装通风隔声窗为主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3、报名时间修改为:
2010年6月17 日和18日
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00时
本补充公告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一并修改或补充。
除上述修改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按原公告执行。
招标人: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Ο一Ο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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