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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张韩)至池州(大渡口)高速公路声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徽省芜湖(张韩)至池州(大渡口)高速公路 已由 国家发改委 以发改交运【2005】14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35%、国内商业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自芜湖市南郊张韩村,止于池州市大渡口镇,路线全长161公里。
本项目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6米。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2个月。
本次招标范围为声环境保护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隔音墙(钢框架、泰伯板、石板材等材料)的施工,隔音墙总长度3905米,另含桥梁PVC-U泄水管107.4米(1074个),全部工作内容按1个标段进行招标和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近3年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在过去的5年中(2005.5~2010.5)须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隔音墙工程施工(或含有隔音墙施工内容)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6 月 17 日至2010年 6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自行调查工程现场的相关情况。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7 月 6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5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人民币。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州大道(原美菱大道)8号
邮政编码: 230051
联 系 人: 尚锐、沈娟娟
电 话: 0551-3434624、3432926
传 真: 0551- 3432926
2010 年 6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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