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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集团2023年声屏障新建及改造项目 GLSPZ2023-SG标段 招标公告


E20230901510029585733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路集团2023年声屏障新建及改造项目已由 南京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第21号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企业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京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GLSPZ2023-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   个标段, 标段名称:GLSPZ2023-SG标段


1.项目概况 为有效解决沿线噪音问题,公路集团拟对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汪庄、东南段横岭新寓、四桥段下柳村噪音敏感点位增设声屏障,并在东北段西侧八百河桥段开展光伏声屏障试点应用。具体情况如下: (1)汪庄,位于南京绕越高速东北段八百河大桥西侧,建设期未建声屏障,计划新建声屏障420m,声屏障设置高度取4.6m,并布置分布式光伏系统。 (2)横岭新寓小区,位于南京绕越高速东南段秦淮河特大桥东侧,已建有570m声屏障,计划延长声屏障长度250m,声屏障设置高度取3.1m。 (3)下柳村,位于南京绕越高速四桥段滁河大桥东侧,已建有190m声屏障,为进一步提高降噪效果,计划拆除原声屏障并新建声屏障310m,声屏障设置高度取4.6m。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GLSPZ2023-SG标段; 招标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新建声屏障的施工(包括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原声屏障拆除及原桥梁护栏修复、光伏屏体施工及缺陷修复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计划工期安排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业绩要求:

2018年8月1日(含)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已完声屏障施工(需含桥梁段)业绩。

3.3 企业信誉要求:

a.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 b.投标人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及业绩: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8年8月1日(含)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声屏障施工项目(需含桥梁段)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2)项目总工资格及业绩: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总工业绩要求:2018年8月1日(含)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声屏障施工项目(需含桥梁段)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3)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4 17:00 至 2023-09-21 23:59,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申请人自理。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07 10:3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 (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 9.2对本次项目凡有意投标者,请前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申请预约,并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9.3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 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67。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梁家岗

联 系  人:汪工  

电     话:/   

招标代理:南京捷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红山南路小红山客运站司乘大楼9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5-58581757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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