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新华路高架隔音屏(项目名称)(万泉路-和祥路)采购及安装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新华路高架隔音屏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华路高架隔音屏工程项目建议书(立项)的批复 锡商许可[2020]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锡东新城商务区新华路高架(文景路-万泉路)段 |
| 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增设3.0m高隔音屏,长度约790米。 |
| 工期:60 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250.0 万元 |
|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清单范围内声屏障采购与安装,详见招标清单。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 |
| (2) |
| 财务要求:2019 至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自2021/5/2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5/2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3/5/2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
| (2)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缴费证明,近三个月指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 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 动关系证明)。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6日 17:00 时至2023年05月31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 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0日 9时30 分,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上传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建筑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栋706)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席英杰 | 联系人: | 裴雪英、张芳 | | 电话: | 0510-88535062 | 电话: | 0510-85116338 | | 传真: | | 传真: | 0510-85116338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1135287766@qq.com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