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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菏泽至兰考铁路河南段建管甲供物资(第二批)、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濮阳至省界段建管甲供物资(第三批)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新建菏泽至兰考铁路河南段建管甲供物资(第二批)、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濮阳至省界段建管甲供物资(第三批)采购招标SPZ-01声屏障(标段编号:23-GC-0003-01)于2023年02月10日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 中标候选人排序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 | 交货期 |
1 | 江苏远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10010034.36 | 无相关要求 | 合格 | 2023 年 2 月至 工程结束 |
2 | 江苏国强镀锌实业有限公司 | 11119494.88 | 无相关要求 | 合格 | 2023 年 2 月至 工程结束 |
1.2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无相关要求。
1.3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买方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1 | 江苏远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城际铁路工程 | 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 2020年6月10日 | 17198671 |
2 | 江苏国强镀锌实业有限公司 | 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工程总包甲供物资声屏障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020 年 7 月 | 8651708 |
1.4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相关要求。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23-GC-0003-01 | 1.资质要求: 1.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1.1.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0 年至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 1.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2020 年 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铁路同类声屏障的供货业绩(SPZ-01 包件须提供金属类)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合同数量、规格型号及交货期信息),并提供上述合同对应的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主管部门开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且一一对应。 1.3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 年 2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2020 年 2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不接受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 3年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不接受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的供应商;不接受投标材料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的供应商。 1.4 其他要求: 1.4.1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 3122-2019)出具的符合荷兰铁路、省界段所招物资技术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须提供合法使用于本项目招标物资技术转让证明文件。 1.4.2 生产能力要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供应能力满足供货期要求;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产品制造商及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3标。 3.“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书与投标人资格要求对同一类事项约定相冲突的,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
2.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标段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23-GC-0003-01 | 江苏远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23-GC-0003-01 | 江苏国强镀锌实业有限公司 | 响应 |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天工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供货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要求 |
2 | 成都伟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供货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要求 |
3 | 西藏中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供货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要求 |
4 | 山西军昊实业有限公司 | 供货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要求 |
5 | 安徽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 供货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要求 |
6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供货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要求 |
7 | 衡水中裕铁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供货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要求 |
8 | 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 | 供货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要求 |
四、报价修正情况
无此项内容
五、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无打分要求。
六、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无打分要求。
七、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无打分要求。
八、公示时间
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19日。
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无要求
十、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受理) | 招标人: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异议受理单位)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 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 26 层 联系人:路玲 联系电话:0371-68326537 传真:0371-68329087 邮箱:204881506@qq.com |
| 招标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办公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106号 电话:0371-68322748 传真:0371-68322748 邮箱:zgtlzzjwzb@163.com |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赵有静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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