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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安大桥(江滨北路至泉秀路段)声障屏加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安大桥(江滨北路至泉秀路段)声障屏加装工程已由泉州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审[2022]33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市政工程 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泉州市市政工程中 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田安大桥(江滨北路至泉秀路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金额 470.4644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田安大桥( 江滨北路至泉秀路段)北引桥、 两个调头匝道以及两个上下桥匝道加装隔音板。隔音板加装总长度约 2344 米, 其中北引桥部分起讫桩号为 K0+020 至 K0+767、K0+767 至 K0+930,加装长度约 1 766 米;调头匝道部分起讫桩号为 CK0+040 至 CK0+200、AK0+000 至 AK0+140,加 装长度约 300 米;上下桥匝道部分起讫桩号为 BZAK0+100 至 BZAK0+246、BZBK0+1 00 至 BZBK0+232,加装长度约 278 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声障屏安装以及部分交 通标志修缮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单项工程合同额约 47 0.4644 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 470.4644 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70464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照《道路声 屏障结构技术规范》( DG/TJ08-2086-2011)、《声屏障结构技术标准》( GBT 5 1335-2018)等标准执行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 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 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 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 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壹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壹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07 日 17 时 30 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 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 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 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 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 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前到 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 1 标段 94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 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采用泉州市工程 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 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 0]8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 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 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发改规〔20 22〕3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 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 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 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 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814050101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 年 11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 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 址:泉州市新华南路 199 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15159771371,传真:/
联 系 人: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 225 号泉州理工学院思恩楼 10 楼 C 区-1, 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13313882474,传真:/ 联 系 人:小朱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泉州市行政中心 A 栋 6、7 层
联系电话:0595-221789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 A 栋 4 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