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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杭州段扩容工程声屏障工程施工第SPZ03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杭州段扩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交通运输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交公路函[2017]10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交许〔20225000029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项目声屏障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地点位于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杭州段扩容工程。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杭州段扩容工程起自湖州德清与杭州余杭交界的姜家山附近的唐家畈村,起点桩号YK51+565.952,顺接 G25 长深高速扩容湖州段主线终点,止于富阳市中埠,接已建长深高速公路杭新景段(终点桩号K114+114.357),全长 62.715 公里。本工程已于2020年建成通车且车流量大,根据相关单位的沿线噪声检测结果,多处路段存在噪声超标现象。结合现状车流量,拟增设部分声屏障,其中桥梁段声屏障约2792m、路基段声屏障约3633m,预算约2710.25万元。增设声屏障施工点分散,对交通组织要求高。

2.2 技术标准

本工程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为33.5m,桥梁宽度2×16.25m。互通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汽车荷载均为公路-I级。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SPZ03标段: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杭州段扩容工程范围内新增设的声屏障等设施(具体数量以图纸为准)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计划工期:(3个月)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保修期)24个月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技术标准、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主要结构形式、概算造价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2022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2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3]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0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枫桦东路9

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3

邮政编码:

310024

邮政编码:

310006

联系人:

蒲工

联系人:

汪工

电话:

0571-87186832

电话:

0571-87834316

传真:

0571-87186800

传真:

0571-87831861



[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2]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3]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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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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