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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大道高架声屏障工程(安置房小区路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方大道高架声屏障工程(安置房小区路段)(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投资[2022]1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起瑞兴路,北至通沪大道
2.1.2建设规模:全长约2339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642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工期计划2022年3月开工,本工程必须在2022年5月30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至少一项声屏障工程,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竣工验收证明。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至 2022年2月 28 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 28 日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联系方式0513-85980020,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 地 址 | 南通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徐茂斌 |
电 话 | 0513-81529979 | 电 话 | 0513-80901318,13585212988 |
2022年2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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