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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新增声屏障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8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5%资本金,75%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佛山市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的总长为3885米,其中路基段1120米,桥梁段2765米。声屏障型式采用直立弧形,路基段声屏障高度为3米,桥梁段声屏障高度为2米。
建安费约为人民币约1000万元。
2.1.3 本招标项目计划总工期为 4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 2月,计划交工日期为2022年 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2.1.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新增声屏障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如招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增加相关的工作内容,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施工类 | 详见本招标公告2.1款 |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其余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至附录5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 月 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登记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万元。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 2022 年 1 月 26 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 年 1 月 26 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 2022 年 1 月 26 日9 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1.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 异议和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登记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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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楼38楼 邮 编:528313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0757-83921991 传 真:/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G栋二楼04室 邮 编:528000 联系人:黄工、陈工 电 话:0757-81265808 传 真:0757-81265808 电子邮件:zllhnanha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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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