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2个站前工程铁路建设项目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联合采购招标声屏障招标公告
编号: TZJ210529-01WZ-02WZ-03W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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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发改交通[2018]477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9] 7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发改基础[2020]46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0〕125号)批准建设,杭衢铁路项目业主为杭衢铁路有限公司,杭温二期铁路(杭州至义乌段)项目业主为浙江杭温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温工程建设指挥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2个站前工程铁路建设项目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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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述: 2.1.1 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站前工程 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以下简称建衢铁路)东起杭黄铁路杨村桥线路所,西至沪昆高铁江山站(含),新建正线130.913公里,右线绕行3.912公里。其中,引入建德东站引起工程按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杭州至黄山铁路金建、建衢铁路引入建德东站同步实施工程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8〕183号)执行。新建衢州西站与九景衢铁路联络线,上、下行联络线分别为4.602公里、3.725公里。新建江山东线路所至江山站沪昆场联络线,下行联络线长2.325公里,上行线长2.262公里。 本项目的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正线线间距:5米;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 2.2.2 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工程 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自湖杭铁路桐庐东站引 出,经杭州市桐庐县,金华市浦江县、义乌市,终点引入义乌站 在建杭温场,新建正线长度59.018km。全线分布桐庐东(仅含站 房)、浦江和义乌(不含)3站。 项目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 正线线间距:5.0米。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米,困难 5500米。最大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2招标范围: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2个站前工程铁路建设项目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数量、规格型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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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2.许可认证: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3.3.财务能力: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0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9)出具的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招标物资(声学构件)的同类产品合格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至少应包含降噪系数、计权隔声量、抗冲击、抗风压、防火、防腐蚀(金属类需提供)、抗疲劳等性能指标。 3.5.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同类(金属,无速度等级限制)铁路声屏障的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供货业绩证明(以2019年1 月1日以来与铁路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或铁路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同类投标物资安全运行1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须提供与该用户证明相对应的采购合同)。 3.6.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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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网上登记成功回执单、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460644766@qq.com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00501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 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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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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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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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上午8:3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19日上午9:30时,递交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指定区域(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7.2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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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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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6时30分,到2021年12月30日17时0分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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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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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
10.1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温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金鸡路2388号协和辉丰大厦36楼 联 系 人:骆伟栋 电 话: 0571-56730655 传 真: 0571-56730568 10.2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联 系 人 :凌伟 电 话 :0571-56730568 邮 箱 :460644766@qq.com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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