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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交安设施提质升级和声屏障设计项目2022-2023-GGZX-JA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2023年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交安设施提质升级和声屏障设计项目
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交公路函〔2018〕756号)精神,针对性改善现有护栏安全性能,江苏交控印发了《关于明确护栏提质升级相关要求的补充通知》(苏交控〔2021〕319号)。文件要求,中央分隔带护栏(含开口护栏)防护等级参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SB级标准提升;路侧护栏按原设计标准进行维护改善;较大及以上风险的路段参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确定护栏防护等级和改善标准。高管中心结合各路段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车流量、重载车辆比、事故发生率等主要影响因素,拟计划优先对大流量、重载比例高、事故易发和护栏接高路段的护栏进行更换(不含宁连一级公路;G25改扩建路段,桩号:K1704-K1806; G40改扩建路段,桩号:K212-K259),更换后的护栏等级不低于SB(m)级(不含活动护栏)。
为保障交安设施提质升级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开展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交安设施提质升级四年规划工作、2022-2023年交安设施提质升级项目设计工作。
为降低高速公路噪音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开展高管中心北段处、通启处和南京处路段噪音检测及评估、声屏障设计工作,为实施高管中心声屏障增设项目做好准备。
综合以上,高管中心实施2022-2023年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交安设施提质升级和声屏障设计项目。
2.2招标范围
2022-2023年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交安设施提质升级和声屏障设计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即2022-2023-GGZX-JASJ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高管中心大流量、重载比例高、事故易发和护栏接高路段(不含宁连一级公路;G25改扩建路段,桩号:K1704-K1806; G40改扩建路段,桩号:K212-K259)的护栏更换的相关勘察、四年规划和2022-2023年交安设施提质升级设计工作。改造接高护栏的施工图设计于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交安设施提质升级四年规划、2022-2023年交安设施提质升级方案设计于2022年2月2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
(2)开展高管中心北段处、通启处和南京处路段噪音检测评估和声屏障设计工作。声屏障设计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
2022-2023-GGZX-JASJ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资料收集、交通量分析、历史事故调查、现场勘查、护栏养护历史分析、专项评估、交安设施提质升级四年规划、方案设计及估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噪音检测及评估(北段处、通启处和南京处路段)、声屏障方案设计及估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
2.3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至施工项目竣(交)工验收通过为止。在合同期内按发包人要求、按项目分批次及时提交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全部文件。
服务期满后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合同的服务期为一年,最多可以续签两次,如与承包人签订续签合同,则双方均需遵守此次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相关内容,续签合同时,合同价格均不作任何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a、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b、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交安设施设计项目。
c、信誉要求:
1)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
(2)主要人员要求
a、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1月1日至今在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交安设施设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其他要求: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
地 址:南京市江苏路60-1号
联 系 人:王志潼
电 话:025-83277231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电 话:025-87715116
传 真:025-87715110
联 系 人:何孝康、黄冉
工作QQ:387821799
E-mail:JS86531176@126.com
9.其他
9.1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具体事宜也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25-87715116。
9.2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投标人需根据评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企业及人员类似工程业绩的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9.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4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5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仅需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即可。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9.6凡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单位章的,均可采用相应电子签章代替。
9.7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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