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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S230-苏嘉杭高速)声屏障施工项目JLLYQ-SPZ01、JLLYQ-SPZ0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S230-苏嘉杭高速)已由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7〕253号、〔2018〕7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批准,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声屏障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S230-苏嘉杭高速)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北部,规划为吴江主城快速内环线的北环。一期工程改造道路全长约6.85km,建设高架桥5.71km。采用上下分离的方式,主线全线高架采用城市快速路方式(兼顾一级公路功能),双向六车道;辅路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为主,江陵大桥段双向四车道。根据环评要求,需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设置声屏障,声屏障建安费总共约1.45亿。
本项目针对沿线20处敏感点的具体情况,共设置了4m高普通声屏障2908m,单侧封闭式声屏障442m,双侧封闭式声屏障1918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江陵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S230-苏嘉杭高速)声屏障施工项目设两个标段,即为JLLYQ-SPZ01、JLLYQ-SPZ02标段,招标范围为:
JLLYQ-SPZ01标段招标范围为项目起点(桩号为K0+920)至西塘河(桩号为K2+586)声屏障施工,具体包含声屏障屏体、横梁、纵向檩条、纵向连系梁、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
JLLYQ-SPZ02标段招标范围为西塘河(桩号为K2+586)至项目终点(桩号为YK6+235)声屏障施工,具体包含声屏障屏体、横梁、纵向檩条、纵向连系梁、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工程计划工期: 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条件: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资质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3)企业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封闭式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
注:封闭式声屏障指全封闭或半封闭式声屏障,直立式声屏障除外,后同。
(4)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其它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其它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它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它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任职承诺书)。
d、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内容需包含缴费起止时间【至少包含近三个月(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缴费人员姓名应包含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

3.7 本项目共分2个施工标段(JLLYQ-SPZ01、JLLYQ-SPZ02标段)。投标人可同时预约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3.9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10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11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标段,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吴江区分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建设处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交通路3265号
电  话:0512-63413032
联系人:张庆

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15951420101、18550663166(吕俊峰)
联系人: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8.其他
(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0:0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1:00,第二信封解密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路998号,吴江大厦东侧)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5)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将不组织标前会议。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才可以提取出来编制投标报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7)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系统中发送邀请,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系统技术维护单位),副联单位接受邀请并在联合体牵头人预约成功后无法变更(联合体成员单位单独预约无效,只可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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