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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声屏障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及采购人

1、项目名称:声屏障材料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本项目采购人为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采购人自有资金。现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采购邀请。

二、产品规格与质量要求: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限高单价(元)

限高总价

1

钢立柱

3092*150*150mm,具体要求详见图纸

25

980.38

24509.5

2

铝合金夹芯百叶窗吸声板

1970*1000*100mm,包含顶盖板、U型扣板、法兰盘、高强垫圈、高强螺母等安装所需的全套配件,具体要求详见图纸

24

585.62

14054.88

3

彩钢夹芯隔声板

1970*500*100mm,具体要求详见图纸

45

149.45

6725.25

4

合计金额

45289.63

投标要求: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采购双方对所到货物根据需要共同随机抽样并送检,若检测不合格,全部退回更换,不同意更换的,不予结算;若更换后的产品送检仍然不合格的,退回全部材料,不予验收结算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下一顺位的成交候选人签合同提供,依此类推。(检测费的支付:经检测产品合格的检测费由采购人支付,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的报价。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放弃中标、挂靠报价、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或被列入2020年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具体要求如下:投标所有文件需加盖贵公司公章,请用文件袋密封好,封口处盖骑缝章,于指定时间前派人或快递送至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198号交通监控中心502室庄工处,电话:0598-8520598。

五、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询价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标步骤:公司组成评审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评标工作。评标步骤如下:

1、资格条件审核;2、质量标准审核;3、现场拆分密封报价,唱标;4、总价最低者推荐为中标商;5、评审小组填写评审报告。

七、其他事项:投标人投标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9月8日15时30分前交到指定处,超时一律不予接受。

九、供货周期:接到我司通知五个工作日内。

 

附件1.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报价清单

附件2.声屏障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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