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深圳地铁11号线声屏障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二期 | 项目编号: | 44030020200035 |
是否重大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深圳地铁11号线声屏障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0020200035013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行政监督部门: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年09月01日14: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1年09月30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1年09月17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1年09月24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无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路 |
办公电话: | 82769525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13510464696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44030020200035013001 | ||
标段名称: | 深圳地铁11号线声屏障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9-30 18:00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6667 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6634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施工总承包;深圳地铁11号线声屏障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包含土建和安装工程,分五段共1130延米,具体如下:第一部分:深圳地铁11号线声屏障改造工程华美居等三段及补充措施。(深圳地铁11号线华美居商住楼段含坣岗幼儿园240延米,坣岗大厦段100延米,沙井卫监所段30延米声屏障改造工程,增加降噪补充措施工程);第二部分:深圳地铁11号线声屏障改造工程拾悦城段。(深圳地铁11号线拾悦城及配套小学长度300延米声屏障改造工程);第三部分:深圳地铁11号线声屏障改造工程华强城段。(深圳地铁11号线华强城三期项目460延米声屏障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合同条款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注册建造师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4、在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有效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不接受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提交投标文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2016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成0.5km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声屏障工程(已竣工验收)。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
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1 | 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 |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