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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惠山区公路管理处新东方红大桥声屏障增设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东方红大桥声屏障增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9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JFCG2021-50
项目名称:新东方红大桥声屏障增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万元
最高限价:74.898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 清单范围内的新东方工大桥声屏障增设工程;
2.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30日历天,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5.缺陷责任期:一年。
6.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投标(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供应商企业性质如按上述文件规定,同时属于可享受价格扣除的两类或两类以上企业,不享受重复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以上(资格),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缴费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方式: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介质为辅,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缴费证明,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接受邮寄
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7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有需要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形式提出"JYJFCG2021-50项目需求澄清问题",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4290207@qq.com),传真号0510-88207527,并于答疑会时递交盖章原件。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10:00在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2楼开标室对投标人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公开答疑。
3.有关本次公开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惠山区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前完成以下程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在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大厅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
4)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
5)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
(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惠山区公路管理处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西漳西新路100号
联系方式:0510-83588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联系方式:0510-88207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邱天
电 话:138618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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