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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沪宁高速无锡恒大御澜湾段声屏障降噪工程(项目名称)隔音屏障采购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宁高速无锡恒大御澜湾段声屏障降噪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沪宁高速无锡恒大御澜湾段声屏障降噪工程立项的批复 锡山行审投[2021]1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沪宁高速无锡恒大御澜湾南侧段
工程规模:沪宁高速无锡恒大御澜湾段声屏障降噪工程隔音屏障采购,实施4.5米高声屏障,长约810米。
工期:9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650.0 万元
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范围内隔音屏障采购及安装。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
(2)
财务要求:2018 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自 2019-8-1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0-8-1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1-5-13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提供以上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还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5月~2021年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5月~2021年7月的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3日 17:00 时至2021年08月18日 17:3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5日 140 分,地点为网上投标网址:http://58.215.18.247:56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28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如丹
联系人:
孟影、蒋鼎
电话:
0510-83771669
电话:
0510-8330665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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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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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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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pdf[下载][预览]招标文件正文.pdf[下载][预览]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下载][预览]招标信用承诺书.pdf[下载][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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