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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批复》(黑发改交通[2020]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0]235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黑龙江省哈肇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起自哈尔滨松北区中源大道与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交叉处,与中源大道顺接,完全利用既有中源大道至建设起点(K2+875),经五站镇、五里明镇、德昌乡、采油十厂、丰乐镇、肇州镇和肇源镇,止于肇源县北侧接大广高速,路线全长119.779公里。本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包括全线的护栏、隔离栅、标志牌、轮廓标、道路标线、防眩板、声屏障等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肇东市、肇州县、肇源县。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4标段划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主要工内容和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段

起讫桩号

工程范围

主要工程内容

估算金额(万元)

JA1

K2+875K27+000

主线24.1km,文旅康养城互通。

标段范围内的护栏、隔离栅、标志牌、轮廓标、道路标线、防眩板、声屏障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5,770

JA2

K27+000K59+800

主线32.4km,五里明互通。

标段范围内的护栏、隔离栅、标志牌、轮廓标、道路标线、防眩板、声屏障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6,370

JA3

K59+800K93+000

主线33.2km,连接线3.2km,徐江互通、衣家互通。

标段范围内的护栏、隔离栅、标志牌、轮廓标、道路标线、防眩板、声屏障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6,780

JA4

K93+000K120+156

主线27.2km,肇州互通、原野互通。

标段范围内的护栏、隔离栅、标志牌、轮廓标、道路标线、防眩板、声屏障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6,160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1910,交工日期2022930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6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60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项目(每个业绩中应至少包含标志或标线或护栏工程内容的一项);

2)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不少于20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单个合同中应同时包含标志、标线、护栏工程内容)。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1.3财务要求:

1)2020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0年度流动资产-2020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标段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9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4个标段,允许中2个标段。2个及以上标段同时投标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各标段不允许重复,否则人员重复出现的所有标段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分别依据投标人所投标段中评标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据上述原则,投标人最终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不超过该投标人可以中标的最大数量,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1年870时00分至2021年8月112400分(北京时间)。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手册及要求。

4.2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2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黑龙江省哈肇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99号21楼

 系 人:刘女士

    话:0451-51153318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150028

 系 人:李女士  李先生

办公电话:0451-55337711/88100152

    真0451-88100150

电子邮箱55553978@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    话:0451-82625166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

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2020年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9年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相关规定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12)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3)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加盖银行公章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同时对2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人员未重复。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⑥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⑦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⑧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⑨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⑩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⑧在2020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9年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4.5投标人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9)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业绩:10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2.2.3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4名通过详细评审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1)2020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9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1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分别依据投标人所投标段中评标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据上述原则,投标人最终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不超过该投标人可以中标的最大数量,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3.10.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

3.10.5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时备查。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施工总体

计划

8分

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4.8~6.4分;

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6.4~8分。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20分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2~14分;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14~17分;

③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新冠肺炎防疫和生产保障措施详细合理;保证施工和公路正常运行的方案措施合理可行,得17~20分。

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12分

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7.2~9.6分;

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9.6~12分。

2.2.2(2)

主要人员

25分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

与业绩

12.5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7.5分;

②每提供1个高速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加2.5分,最多加5分。(单个合同中应至少包含标志或标线或护栏工程内容中一项)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

与业绩

12.5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7.5分;

②每提供1个高速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2.5分,最多加5分。(单个合同中应至少包含标志或标线或护栏工程内容中一项)

2.2.2(3)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分

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10分

投标人均得10分。

 

履约信誉

15分

履约信誉

及信用评价

15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加分条件如下:

2020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19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级的,加2分;

②在2020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19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A级的,加3分。

注:

a加分不累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3分。

b投标人未参加2020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19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2019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18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如果省级或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业绩

10分

企业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在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加分条件如下:

近五年(2016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累计独立完成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业绩中应至少包含标志、标线、护栏中的一项);每增加20km,加2分,最多加4分。

注:1.当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值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加分不设年限要求;

    3.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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