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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国道仪征新集至刘集段声屏障、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
G345-SPZGSC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45国道仪征新集至刘集段工程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17)1399号文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苏交公程(2018)3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 为扬州西外环路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扬州西外环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 345国道仪征新集至刘集段声屏障、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G345-SPZGSC标段。合同估算价约500万元。
招标范围:本标段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波形钢护栏安装及必要的拆除,与已有护栏衔接工作等)、声屏障工程的施工(包括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安装、日常维护及缺陷修复等,含基础开挖、边坡及防护恢复等)、隔声窗设施的制造、运输、安装(含原窗户拆除)及其缺陷修复等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b、若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交通工程类声屏障施工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良好,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①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 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交通工程类声屏障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两任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中显示的完工时间、项目性质、备案金额为准);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C、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d、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 (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如当地社保部门对查询最新月份有特别规定的,可按其规定相应调整最新缴费月份,但应同时附相应规定。)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e、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建项目,或有在建项目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在建项目撤离,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业主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3、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且具有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证),本项目需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 (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如当地社保部门对查询最新月份有特别规定的,可按其规定相应调整最新缴费月份,但应同时附相应规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其中200 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西外环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 50 号
邮编:225000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5861374606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翡翠云山商铺S1号楼301室
邮编:225000
联 系 人:张慧
电 话:15252571300、025-68023684
8.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1年8月2日00:00至2021年8月6日24: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8月23日上午10:00时整。
a、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在首页“办事服务”的“应用服务”中点击“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投标人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3)网上成功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报名无效且不接受该标段投标文件。完成报名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626015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人须准时参加。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招标人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五楼开标四室(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开标会上投标人若对开标会议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议结束前提出。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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