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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至马鞍山国家高速公路刘村互通至铜井镇(苏皖界)段扩建工程声屏障施工项目NMKJ-7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马鞍山国家高速公路刘村互通至铜井镇(苏皖界)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至马鞍山国家高速公路油坊桥互通至铜井镇(苏皖界)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7]6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南京市政府及项目所在区政府财政性资金及南京市政府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现对南京至马鞍山国家高速公路刘村互通至铜井镇(苏皖界)段扩建工程声屏障施工项目NMKJ-7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南京至马鞍山国家高速公路刘村互通至铜井镇(苏皖界)段扩建工程,起于刘村互通K7+940处,向西南沿既有老路改扩建,经过岱山新城、板桥新城和滨江开发区后,止于铜井镇(苏皖省界)K34+095处,路线全长约26.155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刘村互通至大方互通段,采用分离式断面,两侧分离式主线单向两车道,断面宽度13m,中幅主线双向六车道,断面宽度33.5m;大方互通至铜井镇段,采用整体式断面,双向八车道,断面宽度41m。全线设置6处互通式立交、1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

3.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一个标段,即:NMKJ-71标段。

NMKJ-71标段:南京至马鞍山国家高速公路刘村互通至铜井镇(苏皖界)段范围内的声屏障以及隔声窗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含基础开挖、边坡及防护恢复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注:本次招标不含分离式主线K11+180~K11+680、EK0+290~RK13+700两个段落内声屏障的基础。

计划工期安排

计划工期: 12 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21年 9 月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

2016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道路声屏障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或A级(含暂定A级)。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及业绩: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016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道路声屏障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总工业绩要求:

2016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道路声屏障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6)专职安全员:1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施工企业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C证)。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4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料下载处。

6.投标预约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7 月  22 日9:00至2021年 7  月 28 日17:3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2)未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25-52853032)。

(3)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查询确认。

(4)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5-69012863)。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请已按上述程序预约成功的投标人于2021年 7 月 22 日至2021年 7 月 28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6楼602室)处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 8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8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3108开标室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的指定地点。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梅子洲路69号                              
邮编:210019                      

联系人:尤工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6楼

邮编:210002

电话:17312246626

传真:025-84651110

联系人:王德祥、洪珊

电子邮箱:13912670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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