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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快速路沿线增设声屏障工程XZKSL-SPZ-SG1、XZKSL-SPZ-SG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城市快速路沿线增设声屏障工程已由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办公室以徐建重办初〔2021〕10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徐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徐交建〔2021〕17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徐韩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环高架快速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徐州市城市快速路沿线增设声屏障工程,声屏障设置范围为已建成通车的三环东路高架、三环北路高架、三环西路高架及迎宾大道高架沿线,设置对象为主线中心线两侧100m范围内已建成的中高层小区及已出让的居住地块。

项目设置声屏障总长度为10732m,其中三环东路高架设置3m高全弧形声屏障2986m,三环西路高架设置3.5m高全弧形声屏障3102m,三环北路高架设置3.5m高全弧形声屏障3592m,迎宾大道设置3.5m高直立弧形声屏障1052m。

2.2本次招标共设2个施工标段,即XZKSL-SPZ-SG1、XZKSL-SPZ-SG2标段。

①XZKSL-SPZ-SG1标段:招标内容为迎宾大道、三环东路、三环北路(NK5+850以东)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的制作、供货、运输、现场施工(安装)、调整、测试验收等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本标段声屏障合计总长度5056m。

②XZKSL-SPZ-SG2标段:招标内容为三环北路(NK5+850 以西)、三环西路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的制作、供货、运输、现场施工(安装)、调整、测试验收等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本标段声屏障合计总长度5676m。

2.3本项目XZKSL-SPZ-SG1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2000万元,XZKSL-SPZ-SG2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2450万元。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3个月(暂定2021年8月6日开工,2021年11月6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证书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企业业绩条件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声屏障工程的施工。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声屏障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声屏障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含副职);

④无在岗项目。

注: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缴费明细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

3.2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4 同一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申请,但最多仅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10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在以往业绩中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环高架快速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徐州市鼓楼区三环东路30号(金达产业园内)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16-821600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平山北路6号云创科技园C5座4楼

联系人:严薇

电话:0516-85656560、18252110327

E-mail:jsdingjun@126.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1年7月9日17时,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17时。

8.4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6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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