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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安庆至九江铁路工程(江西段)建管甲供物资遮光屏障(声屏障)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21)10号

新建安庆至九江铁路工程(江西段)建管甲供物资遮光屏障(声屏障)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包件号:SPZ01(包件名称:遮光屏障(声屏障))

第一名:衡水中裕铁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27.3744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10.0000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 安徽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11.9999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包件号:SPZ01(包件名称:遮光屏障(声屏障))

第一名:衡水中裕铁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芷虎。

第二名: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孟维政。

第三名:安徽中源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殷吴剑。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包件号:SPZ01(包件名称:遮光屏障(声屏障))

第一名:衡水中裕铁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1、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

第二名: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1、新建银西铁路银川至吴忠客专工程

第三名:安徽中源建设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1、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工程。


二、公示日期:自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9日止。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三、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受理异议部门:

招标人: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91-87088413

传真:0791-87088413

邮箱:CRM_WF@163.com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999号1号楼

邮编:330002

 

                     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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