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元高速公路郭村至拐角铺段2021-2023年度日常养护项目已经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元高速公路郭村至拐角铺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新乐郭村枢纽互通(桩号K231+412.249),沿原有道路向西南经新乐、石家庄机场、正定高新区后至正定拐角铺村,终于正定拐角铺枢纽互通(桩号K253+882.619),项目全长22.47km。全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在原有四车道基础上向两侧扩建,设计速度120 Km/h,路基宽34.5米。
本项目日常养护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维修、清扫、清除路面污损、桥涵构造物、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的日常养护与管理、对损坏的声屏障及基础进行维修或更换、清理桥下及蒸发池淤泥、垃圾、杂物等内容。
2.2计划养护工期:2021年9月—2023年8月。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新元高速公路郭村至拐角铺段2021-2023年度日常养护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投标人报名先后顺序只接收排名第1名的关联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4室报名,招标代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9:30时,地点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西城国际A座11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西城国际A座11楼
联系人:苏女士 韩女士
电 话:0311-89162961,0311-89160518
传 真:0311—89162966
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4室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83126200
传 真:0311-83126200
联系人:李海峰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对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或“三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确认);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0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条(段)高速公路日常养护业绩(合同工期不少于12个月)。 | |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过去一年中(2020年6月1日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近3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条(段)高速公路日常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投标人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总金额较多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养护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8)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10)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11)投标人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清单说明、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中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养护实施方案:20分 主要人员:15分 业绩:15分 评标价:5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经过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5.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所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网页截图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网站(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相关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或相关网页截图中体现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内容与网站的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该证书不予认定。 (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还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上述全部截图的真实性,如发现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视为相关截图弄虚作假。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同时报相应政府网站管理部门。 |
具体分值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2.2.2(1) | 养护实施方案 | 20分 | 总体人员配备计划 | 4 | 人员、机构配置、岗位职责和岗位操作流程科学合理,得3.3-4分 |
一般,得2.4-3.2分 |
养护实施具体方案 | 4 | 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得3.3-4分 |
一般,得2.4-3.2分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管理体系完善、保证措施合理,得3.3-4分 |
一般,得2.4-3.2分 |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管理体系完善、保证措施合理,得3.3-4分 |
一般,得2.4-3.2分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4 | 科学合理,得3.3-4分 |
一般,得2.4-3.2分 |
2.2.4 (2) | 主要人员 | 15分 | 项目负责人 | 1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9分;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6分,最多加6分。 |
2.2.4 (3) | 业绩 | 15分 | 业绩 | 1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6分,最多加6分。 |
2.2.4 (4) | 评标价 | 5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
注:养护实施方案缺项或明显不合理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