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上海铁路局)新建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高铁连接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声屏障01招标公告

编号: TZJ210221-03WZ-02WZ-01WZ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高铁连接线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高铁连接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9〕18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高铁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9〕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杭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高铁连接线工程共新建长度135.788 公里,其中湖州站至桐庐东站(含)段长128.992公里;桐庐东站(不含)至桐庐站段联络线长6.796公里。线路位于浙江省中北部,在湖州市和杭州市境内,北起湖州市,途经湖州市吴兴区、德清县,杭州市余杭区、西湖区、富阳区,终至杭州市桐庐县。全线共设湖州、德清、杭州西、富阳西、桐庐东、桐庐和湖州东站等7个车站。其中湖州站、德清站、桐庐站为既有车站。
本线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正线数目:双线;正线线间距:5.0米;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米、困难5500米,杭州西站进出站段根据相应设计行车速度确定;最大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方式:CTCS—3级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2招标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2许可认证: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3.3财务能力: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 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8年以后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在本公告首次发布之日前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9)或《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 单元板通用要求》(Q/CR759-2020)出具的近3 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招标物资(声学构件)的同类产品合格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至少应包含降噪系数、计权隔声量、抗冲击、抗风压、防火、防腐蚀(金属类须提供)、抗疲劳等性能指标。
3.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同类(金属和非金属)铁路声屏障的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供货业绩证明(以2018年1月1日以来与铁路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或铁路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2018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同类投标物资安全运行1 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须提供与该用户证明相对应的采购合同)。
3.6履约信用:
(1)自本公告首次发布之日起,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自本公告首次发布之日起,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 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 个及2 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同一投标人的中标包件不超过1个。
3.9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网上登记成功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hkzjwzb@126.com邮箱,联系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4.4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
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6日9时30分。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现场递交。
现场递交地址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指定区域(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7月6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形式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国铁采购平台
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2日12时0分,到2021年6月7日17时0分截止。
9.其他
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319号蕙沣大厦11楼
邮编:310016
联系人:朱剑波
电话:0571-56730873
传真:0571-56730873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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