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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补遗部分
1、将“第五章 供货要求”第2节技术质量要求(1)复合材质声屏障,需符合下列要求中“透明版为聚碳酸酯透明版,厚度为2mm,透明版板四周安有铝合金外框,整体安装在H型钢内”,修改为“透明板为聚碳酸酯透明板,厚度为8mm,透明板四周安有铝合金外框,整体安装在H型钢内。”
2、将“第五章 供货要求”第2节技术质量要求(2)镀锌板材质采用百叶窗型铝弧型声屏障,需符合下列要求中“④ 正面采用1.4mm 厚百叶窗型吸声板,背面采用1.2mm 后镀锌钢板;立柱采用100mm×100mm×6mm×8mm热轧H型钢,防跌落绳采用φ4.5mm不锈钢丝绳,弹簧片采用65Mn,厚为2mm,屏体后板采用1.2mm厚镀锌钢板,声屏障内部填充隔音棉,做法按相关规范执行”。修改为“④ 正面采用1.4mm 厚百叶窗型铝质吸声板,背面采用1.2mm 后镀锌钢板;立柱采用100mm×100mm×6mm×8mm热轧H型钢,防跌落绳采用φ4.5mm不锈钢丝绳,弹簧片采用65Mn,厚为2mm,屏体后板采用1.2mm厚镀锌钢板,声屏障内部填充隔音棉,做法按相关规范执行”。
3、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8774125元(捌佰柒拾柒万肆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具体限价清单见附件一。
注:本次补遗通知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附件一:
1. 分项报价表说明
1)分项报价表中填报的综合单价应是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应包含了产品的出厂价(含所有规费等)、运杂费(含包装、装运和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通行费、上下车费、风险费、保险(交货验收前)、各种检测及检验、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各种税费、所有检测、验收、办理中标产品所需要的各种许可证、提供中标产品所需的各种检测报告(自检及第三方检测)、各种规费、经验收合格且交付给招标人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如果未按照分项报价表要求进行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采购数量以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4)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估量 | 到场含税上限综合单价(元) | 到场含税综合单价报价(元)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路侧声屏障 | 复合材质 | 平方米 | 6000 | 472 | 重庆市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指定地点 | 含桥梁声屏障、路侧声屏障、立柱(含热镀锌)、地脚预埋件及螺栓螺母、钢丝绳等配件 | |
2 | 路侧声屏障 | 镀锌板材质 | 平方米 | 8000 | 410.125 | |||
3 | 桥梁声屏障 | 镀锌板材质 | 平方米 | 1000 | 424.25 | |||
4 | 路侧声屏障 | 玻璃钢材质 | 平方米 | 4000 | 445.375 | |||
5 | 桥梁声屏障 | 玻璃钢材质 | 平方米 | 1000 | 455.375 | |||
投标总限价(合计) | 8774125 元 | |||||||
投标总报价(合计) | 元 |
注:暂估量仅作为评标的依据与基础,不作为招标人招标需求数量。每种材料(序号1-5报价)均不得超过综合单价限价,总报价也不得超过总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最终以中标人到场含税综合单价报价签订单价合同,采购数量以招标人最终需求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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