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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绕城高速2020年声屏障新建工程RCGC-2020SPZ1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绕城高速2020年声屏障新建工程 已由/ 以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 为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全线分为常嘉高速(S5)、苏绍高速(S9)、沪宜高速(S48)、沪常高速(S58)、无锡支线(S83)和太仓港南疏港高速(S81)六部分,全长约 216 公里,共设有互通出入口 26个,3 个服务区,9 个交通枢纽。针对三马村、湖浜村、湖畔雅居、韩家浜、淞南村、淞南村西横一组六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声屏障,以解决居民投诉问题。项目费用约989万元。
2.2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RCGC-2020SPZ1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声屏障和声屏障基础、钢护栏的制作、供货、运输、现场施工(安装)、测试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维护等工作。
(2)计划工期
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b、上述资质中仅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厅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高速公路声屏障施工项目(注:如在其他综合工程项目中包含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的,必须在投标报表表5项目简介中显示出高速公路声屏障施工内容及该部分内容的施工金额)。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担任过一项已完高速公路声屏障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条执行】
(6)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2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200元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南环东路1号公共交通指挥中心南楼
联 系 人:王炯
联系电话:0512-67600770-343085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联 系 人:韩乐、何萍、张立新
电 话:0512-67629433-8015
E-mail: szjtsws@126.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14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1 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注:建议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5 严格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疫情防控“苏城码”的通告”http://www.szzyjy.com.cn/ztzl/028001/20200225/67ddf2d3-82e0-4223-bd94-9721ea6b96c3.html,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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