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机场互通工程环保降噪施工项目
(JCHT-HBJZS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机场互通工程环保降噪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机场互通工程环保降噪施工项目(JCHT-HBJZ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机场互通位于长深高速公路与规划机场大道交叉处西南侧,是长深高速公路与连云港新机场集疏运道路(规划盐河南路南延、509省道(共线))相交而设置A型单喇叭互通。互通长深高速公路主线长1.17公里,互通规划有A、B、C、D、E、F和G共7个匝道。互通设置匝道收费站1座,收费广场车道数为4进6出,广场路基宽57.05米,收费站区占地9亩,建筑面积1934平米。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机场互通工程环保降噪施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JCHT-HBJZSG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机场互通工程范围内对应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声屏障、隔声窗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工期:90日历天(自发包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内容必须含声屏障或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6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内容必须含声屏障或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其他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1名/标段)。
3.1.5财务状况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2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 预约方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7日17:00时至2021年3月8日9: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4.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4.3 “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4 网上预约时,在预约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5 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网上预约成功后请于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及施工图纸,未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的不得参加投标。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投标人也可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请有需要的投标人在预约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5.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标段,施工图纸收取成本费人民币600元/标段,售后不退。《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 评分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22002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薛晓春、伏龑
电 话:0518-85512826 电 话:025-87715121
传 真:/ 传 真:025-87715110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 E-mail:JS86531176@126.com
2021年2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