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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江津区。
2.1.2项目规模:线路全长约28.22km,其中地下线长5.80km,高架线长19.62km,地面及过渡段长2.80km。全线共新设六座车站,设双福车辆段及控制中心。本项目投资约13163万元,其中材料设备费约为11938万元,安装费约1225万元。
2.2 招标范围:重庆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声屏障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声屏障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管、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服务、服务(深化设计、设计联络、样品验收、出厂验收、培训等)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书。
2.3 交货地点:重庆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跳磴至江津线工程项目现场。
2.4 交货期: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该交货期为包括设备生产的供货、安装、调试完成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设备材料交货后应在45日内完成安装工作,同时须满足工程总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交货批次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声屏障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下列①、②项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声屏障(全封闭或半封闭)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声屏障制造商担任。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1.4.2条的相应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生产商以其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接受只针对本项目部分产品投标。
招标人: | 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杨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10000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910888410 | 联系电话: | 1531017935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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