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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奇路东延线二期隔音措施完善工程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魁奇路东延线二期隔音措施完善工程施工(二次)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从2021年01月15日17时至2021年01月18日17时。
一、主要情况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湖南达陆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5257733.00 |
工期/承诺 | 90日历天,且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工(本处的工期日历天数是指从总监办发出的开工令时间至项目完成后经四方(设计、监理、承包人、发包人)确认的完工时间)/90日历天,且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工(本处的工期日历天数是指从总监办发出的开工令时间至项目完成后经四方(设计、监理、承包人、发包人)确认的完工时间)。 |
质量标准/承诺 | 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降噪质量符合环保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如有新的验收办法颁布按新办法执行。/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降噪质量符合环保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如有新的验收办法颁布按新办法执行。 |
项目负责人 证书号 | 龙勇/湘14306080513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工
电 话:0757-82901678
传 真: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路六街6号
邮 编:528000
投诉受理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 /
电 话:0757-83105864
传 真: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七楼
邮 编:52800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电 话:0757-82629337
传 真:0757-81854265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5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