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招标公告名称: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28100002G01
招标内容: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声屏障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9]824号)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9]15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 《关于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绿化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0〕42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政府专项债券等,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3%,政府专项债券等47%,招标人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涿州市、固安县、高碑店市、白沟新城及雄安新区容城县。 2.1.2建设规模: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由主线和大兴国际机场北线高速支线京冀界至主线段组成(以下简称支线),路线全长75.032公里。本次招标工程为全线声屏障工程施工,包括隔声屏障板、夹胶钢化玻璃、金属吸声板及声屏障结构立柱和其他图纸设计内容。 2.1.3计划工期:4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2月,计划交工时间2021年5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类5个标段。招标范围:Ⅰ类: SPZ1标:桩K11+470--K11+800、大兴庄村、声屏障330米,桩号K11+350--K12+380、陶家营村、声屏障1070米,桩号K15+720--K16+330、龙门口、声屏障610米,桩号K19+80--K19+480、南定村、声屏障400米; SPZ2标:桩号K21+50--K21+420、大岗头村、声屏障370米,桩号K23+110--K23+730、南赵村、声屏障620米,桩号K29+300--K29+770、幸福村、声屏障470米,桩号K32+900--K33+420、余粮店村、声屏障520米,桩号K34+250--K34+910、半截塔村、声屏障660米; SPZ3标:桩号K35+550--K36+150、苏各庄村、声屏障600米,桩号K41+970--K42+480、阁辛庄村、声屏障510米,桩号K47+425--K47+740、齐王务村、声屏障315米,桩号K49+400--K50+300、姚其营村、声屏障900米; SPZ4标:桩号K49+300--K49+950、范庄子、声屏障650米,桩号K49+950--K50+700、陈庄子村、声屏障750米,桩号K53+350--K53+700、胡其营村 、声屏障350米,桩号K57+450--K57+900、陶阳庄村、声屏障450米; SPZ5标:桩号K58+50--K58+550、崔庄村、声屏障500米,桩号K59+50--K59+950、北留村、声屏障450米,桩号ZK12+700--ZK13+250、常家庄、声屏障550米,全线桥梁段声屏障、声屏障264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声屏障工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声屏障工程项目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1)本公告3.3修改为: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类别投标,且仅允许中 1 个标段。(2)本公告3.4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按照SPZ1标段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先后接受5家进入抽取阶段,其余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抽取阶段。 与本项目监理单位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监理单位管辖标段的投标;如随机抽取为该监理单位管辖标段,则重新放回抽取器具中参与其他标段抽取。对应监理标段一览表详见附件4。(3)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4)本公告增加3.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7年1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04 09:00至2021-01-08 17:3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的所有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其他资料里下载hzb格式的招标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hzb格式的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应对所有标段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则不能进入抽取阶段。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所投类别所有标段均须上传)。招标人定于2021年1月25日9时0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开标会。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3修改为: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豪丹路120号
邮编:071700
联系人:闵雪峰 刘欣超
电话:0312-5678929
传真:0312-5678992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
邮编:050000
联系人:张娜、鲍金丽
电话:0311-67306737
传真:/
电子邮件:huaye171@163.com
网址:/
开户银行:石家庄融汇农村合作银行振头支行
账号:121032011670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