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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环保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基础发〔2017〕50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2020〕00007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是交通部规划的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网和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五纵九横五联”中纵五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中G4012中重要组成部分,其北接已建的扬溧高速公路,南接安徽省已建的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安徽段,其建设对完善长三角地区高速公路网,缓解太湖西侧南北向通道压力,加强苏南地区与皖南地区的经济联系,促进沿线社会经济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起自与宁杭高速交叉设置的新昌枢纽,向南跨越芜太运河(III级),利用南渡镇规划预留的走廊带布线,向南与G104、S239交叉后,沿观山山脚至周城东,与规划往天目湖风景区道路(溧阳X001)衔接,其后路线折向西南方向,经过金峰水泥厂北跨越周城河(规划VI级航道),至前宋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以西,在社渚镇以东与省道S360相交,继续向南于社渚农场附近、石塘冲水库以东布线,止于苏皖交界处,与溧宁公路安徽段相衔接,路线全长23.725公里,其中包括新昌枢纽二期工程主线。全线共设置新昌枢纽(二期工程)、南渡互通、南渡南枢纽、周城互通及社渚互通共5处互通式立交。
2.2本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各标段桩号范围如下:
SPZ20-LN1标段桩号范围:K3+000~K10+400;
SPZ20-LN2标段桩号范围:K10+400~K26+724.531。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上述桩号范围内声屏障屏体、立柱等(不含声屏障基础)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
2.4计划工期:
SPZ20-LN1标段工期从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并维护至全线交工;
SPZ20-LN2标段工期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并维护至全线交工。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项目整体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b、若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注:上述“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合同范围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其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或合同范围不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但其中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具有环保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b、项目总工: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投入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具有环保工程资质企业的投标人投入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注:上述“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合同范围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其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或合同范围不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但其中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
(3)其他条件:
2015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本项目必须设置独立的专职安全员(每标段至少2名):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具有环保工程资质资质的投标人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俞静
电话:025-84204474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15号瑞华大厦906室 
邮编:210001
电话:025-68023684
联系人:袁炜
工作QQ:2756338257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预约参加标段数不限,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本次同批招标的溧阳至宁德公路江苏段环保工程施工项目SPZ20-LN1、SPZ20-LN2标段共计2个标段中,一家单位最多可中1个标段。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2日16:00至2020年12月29日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8.3领取招标文件后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75633825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8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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