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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机电公司玉楚高速JA项目部交换机(核心)、声屏障、门架式防护护栏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1.1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集中采购。

1.2本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形式为自行采购。

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采购依据

2.1《关于转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2《关于转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项目建设地点:玉楚高速公路JA项目工程位于云南省境内,横跨楚雄市、昆明市、玉溪市。施工内容含:高速公路交安工程、高速公路三大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以及外电引入、声屏障施工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3.2供货工期:详见邀请书附件一(具体时间根据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在整个供货期内价格不作调整)。

3.3采购内容:项目所需各规格型号物资,详见邀请书附件一。


4.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各包件对应参与的供应商(品牌)详见附表2(各包件参与供应商名录),采购人不接受不在此名录内的供应商或品牌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销商或代理商取得名录内供应商或品牌的代理权的除外)。

4.1、交换机(核心)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是生产商授权),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达到国家最新相关要求规范,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申请人具有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内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具有系统集成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货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来至少一条高速公路同类型产品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资料要提供齐全,并一一对应;(原件备查)


6.履约信用:(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需另外附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3)投标人未因项目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4)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5)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6)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单方终止合同。(7)投标人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企业及相关联企业。(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两份。


7. 其他:投标人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4.2声屏障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达到国家最新相关要求规范,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申请人具有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内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来至少有二条高速公路线路同类型产品供货业绩,每条业绩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资料要提供齐全,并一一对应;(原件备查)

6.履约信用:(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需另外附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3)投标人未因项目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4)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5)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6)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单方终止合同。(7)投标人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企业及相关联企业。(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两份。


7. 其他:本次招标物资含运输、卸货、安装;投标人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4.3门架式防护护栏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达到国家最新相关要求规范,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申请人具有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内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条高速公路线路同类型产品供货业绩,业绩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资料要提供齐全,并一一对应;(原件备查)

6.履约信用:(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需另外附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3)投标人未因项目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4)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5)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6)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单方终止合同。(7)投标人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企业及相关联企业。(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两份。

7. 其他:投标人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谈判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响应以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谈判人:请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竞争性谈判拟投包件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谈判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3潜在谈判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4日17时00分前(不含节假日)将谈判申请表(附表3)、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谈判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506526373@qq.com。潜在谈判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玉楚高速公路JA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20110101924015100001),并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谈判人名称须完全一致。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谈判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5.4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6.谈判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纸质谈判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递交地点:云南省楚雄市雄宝路753号锦和酒店中铁四局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网上报价及电子版谈判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未按时在鲁班商务网上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报价(必须与线下纸质版一致)的,采购人视其主动放弃参与本次谈判(即使已送达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未购买标书的谈判申请人参与谈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云南省楚雄市雄宝路753号锦和酒店中铁四局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届时请谈判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9.竞争性谈判人信息

9.1  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玉楚高速公路JA项目经理部

业务联系人:夏香松;

电话:15779689733

邮箱:506526373@qq.com

9.2采购人:中铁四局集团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玉楚高速公路JA项目经理部

答疑联系人:夏香松;

电话:15779689733

邮箱:506526373@qq.com

标书费和谈判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玉楚高速公路JA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20110101924015100001

联系电话:万颖,15170070096

联系电话:夏香松15779689733

中铁四局集团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玉楚高速公路JA项目经理部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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